衡阳市中医医院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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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医医院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医医院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140000.00

3、工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 衡阳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5、质量保证期要求: 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二、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3.1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06日~2024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湖南衡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1栋1单元1704)获取招标文件。

3.2、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4)产品资格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声明函格式自拟);

3.3、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审结果为准)。

3.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份(现金),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资格审查及开标及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2709:00,地点为湖南衡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1栋1单元1704),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标。

五、评标方法与标准

综合评分法,若中标者无正当理一周内不签订合同,作自动弃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参加竞标,否则将作自动弃权处理。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hnhyzyy.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衡阳市中医医院

  址:衡阳市蒸湘北路25号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1974166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衡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11单元1704

联系人:吴志成、何迎辉

 话:0734-2812159/1667096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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